齐鲁网6月22日讯近日,烟台市完成首批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审核工作,首批高企入库企业127家。
根据《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企业入库后实行动态管理,科技和财政部门对入库企业进行规范督导和一对一服务。烟台市科技局根据第三方对入库企业提交的高企预申请材料评估结果,会同市财政局确定补助企业名单,一次性给予10万元研发费用补助。
《细则》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烟台市注册且成立满一年,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的科研开发、技术服务或产品生产;通过科技部评价系统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度申报并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高企规定标准的一个百分点;承诺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企业行为,能够在三年内达到高企认定条件,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完整的高企申报材料;承诺入库后建立规范的研发准备金制度及研发费用辅助台账、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研发经费预算、研发人员名单、新产品设计方案、研究试验数据或中试试验数据等均需有完整的可追溯的详尽资料;已拥有或承诺能够在三年之内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2017年,烟台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6314.69亿元,同比增长11.23%,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2.49%,产值和比重分别居全省第2位、第3位。截至目前,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53家,国家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12家。
闪电新闻记者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