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获悉,2018年4月17日,烟台市公安局经过为期6个月的艰苦工作,成功打掉了一个长期盘踞在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一带的涉黑犯罪组织。
控制海域养殖
涉足多个行业
2017年8月10日,烟台市公安局在多次接到群众实名举报高新区西泊子村支部书记、莱山区人大代表朱某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材料后,经局党委研究,组建了打黑专业队对该案立案侦查,简称“8·10”专案。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案情汇报,指示要集全警之力,坚决摧毁涉黑组织,依法严肃查清所有犯罪问题。
工作中,专案组坚持“高度保密、快速推进、缜密侦查”的原则,经过两个多月连续奋战,初步查清犯罪事实,并确定第一批32人的抓捕目标。2017年10月11日,烟台市公安局组成18个工作小组,于凌晨4时至11时统一收网。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以朱某某为首,以王某某、都某某等为第二层级,以孔某、邹某某等为第三层级,以孙某某、王某某等为第四层级,组织层级分明,成员相对固定。朱某某在组织内拥有绝对权威,牢固树立了“大哥”地位。该组织有严格的纪律和奖惩措施,组织成员统一文身,为组织利益被打击处理的,工资、福利照发,组织聘请律师,赔偿医药费,缴纳保证金,出狱后奖房、奖车。违反组织规定的,轻则当众殴打,重则开除组织。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自上世纪90年代初,笼络十余名社会前科劣迹人员,通过逞强斗狠,逐渐控制牟平姜格庄镇、大窑镇一带海产品购销市场,为犯罪组织的发展积累了原始资本。2008年后,朱某某先后成立了养马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履信工程等十余家公司,涉足海域养殖业、建筑石方工程、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等行业,并吸纳、招募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
亲兄弟的海参养殖场
他强拆后还打击报复
该犯罪组织为攫取巨额利润,通过威胁、恐吓、暴力、“软暴力”、假借合同纠纷等手段,非法控制马埠崖等多处海参养殖海区及大部分土石方工程。特别是在抢夺海域中,借口经济纠纷,公然抢走他人养殖、接近成熟的海参3万多斤。为霸占他人的海参养殖区,将受害人打得多处粉碎性骨折,造成终身残疾。朱某某还强拆其同胞弟弟的海参养殖场,打伤多人,得知对方上访后,又指使组织成员采取“刀捅、斧砍、棍砸”等方式,对上访人实施打击报复,致人受伤,情节特别恶劣,在群众中影响极坏。该犯罪组织还肆意破坏生态环境,非法破坏沿海防护林、公然建设违法建筑,被中央环保督察组查处。近年来,共造成2人重伤、11人轻伤、20余人轻微伤,致财产损失达600余万元。
此案的成功侦破,得到了中纪委、中央政法委调研组的高度评价。辖区工程建设、海参养殖、生态修复渐入正轨,群众多次通过打电话、赠送锦旗向公安机关表达谢意。
目前,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对朱某某案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保护伞”案件已经开展立案审查调查。
转自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