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协同是指由政府牵头,运用计算机通信技术,在实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整合的前提下,建立二者的系统对接,使两者统一于一个网络信息平台上,实现彼此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其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与企业的管理服务职能,体现动态信息资源再利用,进而实现信息化时期国民经济的超常规发展。
1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差异性及一致性分析 电子政务的主体是政府,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企业,利用电子信息手段实施商业管理和商务活动,是一种经济行为,故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其核心是服务还是交易。电子政务的根本目的是不受时空限制通过电子方式安全、方便的向公众及时、准确的传递信息,电子商务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电子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和经济效益。电子政务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遵循一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而电子商务受行业和地域限制,表现为多样性。我国电子政务已逐步形成规模效应与整体布局,而电子商务发展并不顺利,东多西少,二者具有不同步性。 政府与企业方方面面的联系决定了二者间的必然关联,存在着许多相同或相通之处[1]。二者都以电子为手段,分别以政务、商务为核心,都可以统称为业务。电子政务是政府对部门内部、其他政府、企业和公众进行管理和服务,电子商务是企业对企业内部、其他企业、政府以及消费者进行管理和服务,从本质上讲两者内容同质。二者都依赖于信息技术实现其功能,技术基础具有同一性。政府与企业都是分层组织结构,都仍是分工体系管理,具有明确的边界职能,所以二者信息化基础建设改造的重点都在于业务流程的重组,具有相通性。二者的信息传输安全要求一致,都需要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防止非法用户入侵来保护其安全性。二者都要求其服务直接、高效、交互和透明,服务理念相同。
2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互动依存关系 电子商务只有在电子政务环境下,才能充分发展和健康成长[2]。电子政务对企业网上监管具有监督作用,可减少并防范企业舞弊,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控。电子政务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示范效应,电子政务无论是管理模式还是运作流程都比电子商务更规范,再加上公众对政府的固有信任,这就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电子商务能从电子政务中自动跟踪获取政策信息和客户资信,在保证企业决策实时性和现实性的同时提高了企业间交易的安全性。 电子政务只有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才能得到更好的开展而服务社会。政府决策依赖于企业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只有通过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才能与企业进行实时信息沟通,减少政企办公交互时间,才能提高政府监控能见度。为加快政府审批和传递,电子商务迫使政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以适应其发展。电子商务可直接接收电子政务中的政策,用作电子商务业务流程的控制因素,不但可以更好的传达和执行政府政策,也能使企业实时的规范和约束市场,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3当前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当前大部分政府信息上网做的好,功能上网非常差,盲目追求上网数量,职能部门的服务项目很少。很多网站缺乏有效信息,更新不及时,链接渠道不畅,不是真正以客户为导向设计的平台。整个协同现状纵强横弱,垂直链接比较好,横向互联都比较差,条块分割造成各自为政。政府各部门网站之间、企业网站之间没有进行有效的整合,只是一座座信息孤岛和资源孤岛,与协同要求的系统性、开放性相背离。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农村网民数量迅速增加,其增长速度为城镇网民的两倍。同时,网络零售企业开始争相挖掘农村市场,截止2015年12月,农村地区网购用户占比达到22.4%,同比上涨19.9%。农村网购用户的增加,带动了农村对物流服务的需求,但农村物流与电子商务不能协同发展的现象日益显现。 农村市场或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将是拉动农村消费的主要途径,农村物流也将在电子商务的带动下体现出强大的发展潜力。农村物流是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环节,电子商务是农村物流得以发展的重要推手。加强农村物流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不仅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也是中国摆脱中等国家收入水平壁垒的重要手段。
当前应进一步加大二者整合的技术和基础平台建设,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和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应着重体现政府与公众间的互动性和回应性[4]。其次应加快完善政府与企业间建立的有机政企链,完善二者间的系统对接。应充分利用电子社区对政府和市场的资源整合能力,加强政府对电子社区的引导和拉动,通过社区服务平台实现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融合,为二者的“无缝”对接提供试验地,以利于两者的协同发展。